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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通报2022年度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国家文物局通报2022年度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近日,国家文物局通报2022年度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工作情况。通报指出,2022年,全国文物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使命担当,认真履职尽责,严肃查处文物法人违法案件,协同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完成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持续提升文物安全防范和应急能力,文物安全形势整体趋稳。

 

全国文物行政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联合开展文物执法巡查,依法查处各类文物违法案件346起,其中按简易程序改正处理153起,按一般程序立案查处193起。国家文物局直接督办文物违法案件124起,“12359”文物违法举报平台受理文物违法举报问题线索106件,一批群众举报的文物违法案件得到依法查处。山东省积极开展未办结文物违法案件清查行动,浙江省文物局组建文物安全巡查队,北京、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四川等地文物执法案件入选全国文物行政处罚“十佳案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等5省文物局被推选为案卷评查“优秀组织单位”。

 

各地不断强化文物安全责任落实,31个省份将文物安全纳入省级政府考核评价体系,30万余处文物博物馆单位竖立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牌。完成全国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2020—2022年),专项行动期间,北京、河北、山西、江苏、广西、贵州、甘肃、青海等地持续开展文物消防应急能力提升和演练评比,安徽省连续开展文物消防“大比武”竞赛活动。

 

国家文物局会同中共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印发《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方案(2023—2025年)》,部署开展新一轮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各地文物部门与公安机关紧密协作,联合开展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和田野文物安全巡查,积极组织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推进文物安全设施建设,安排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570余项。文物执法督察和安全监管技术手段应用不断深化,上海市开展文物遥感监测,山东省潍坊市探索“文物+遥感”文物保护新模式,内蒙古推进无人机安全巡查。

 

通报指出,当前文物法人违法、盗窃盗掘、火灾事故等文物安全风险依然存在,一些地方文物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到位,文物安全意识淡薄,文物法人违法案件和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一些地方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缺位,个别地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长期存在;一些地方盗窃盗掘文物犯罪依然高发,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做好文物安全防控任务仍然艰巨。

 

通报明确了2023年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主要工作任务。全国文物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文物安全风险和隐患,持续推进文物安全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推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向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延伸。强化省级文物督察工作,对地方落实文物保护责任,以及文物违法案件和安全事故查处整改等情况进行督察。严格执行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查处文物违法案件,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和指导性案例遴选活动。认真落实《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方案(2023—2025年)》,加强文物安全风险联防联控。积极会同消防救援机构,将文物博物馆单位纳入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范围和内容,督促文物博物馆单位制订、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强化消防应急实战演练。积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公众提供文物违法犯罪线索,组织开展基层文物安全守护人推介活动,营造全社会合力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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